上海明年将实施 “老年综合津贴制度”

  新华社上海12月3日电(记者周蕊)记者3日从上海市新闻办获悉,上海将在2016年推出统一的“老年综合津贴制度”,这项地方性社会福利政策预计惠及270万65岁以上的户籍老人。

  此次福利政策改革计划将现行的“高龄老人营养补贴”和“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等单项补贴,统筹调整为统一的老年综合补贴,受益范围扩大至65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旨在提高老年人福利水平、促进老年人福利均等化。

  依据初步方案,“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将根据年龄实行梯度标准,通过敬老卡发放津贴。具体标准初定为:65岁-69岁,每月50元;70岁-89岁,每月120元;90岁-99岁,每月300元;100岁及以上,每月500元。

  相关部门的统计表明,目前“高龄老人营养补贴”和“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两项政策的覆盖人群约170万人,每年财政补贴为8.5亿元;实行“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后,受益人群将扩大至270万人,每年所需的财政补贴将超过33亿元。全市统一实施该制度,把货币化补贴直接补给老人,既有利于解决高龄老人营养补贴因各区县财力不同、免费乘车制度因出行状况不同产生的不均衡问题,也有利于使获得津贴的老年人拥有更多自主支配权。

  初步方案在听取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意见时,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还表示,“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补贴标准应与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将根据财政收入、物价、老年福利等综合因素统筹考虑、适时调整。该制度推行后,目前各区县、街镇实行的对老年人的一次性节日慰问与实物补贴可以保留,其他老年优待政策,如公园和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或优惠等,均保持不变。低保、低收入老年人享受“老年综合津贴”后,不会影响所享受的社会救助水平。

责任编辑: 曹清
2015年12月10日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