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委会公告(第三期)广场舞

华夏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为第四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提供全程赞助

         华夏慈善基金预祝第四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取得圆满成功

第四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公告
第三期

一、第四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2014全国广场舞大赛”

 

    1、举办时间:2014515日至519

    2、举办地点:海南省万宁市兴隆开发区

    3、主办单位: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万宁市人民政府

    二、广场舞大赛与交流活动

  1、比赛项目:大赛分为原生态广场舞、创作加工的民族民间舞、具有时代气息现代广场舞三大类别,参赛队可根据自身情况任选。

  2、参赛要求:每个参赛团队人数一般20—32人,参赛节目二个,每个节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

  3、大赛分为预赛和复赛两个阶段,每个阶段每个队各演出一个节目,按两次表演的平均成绩进行排名。只准备一个节目或两个阶段比赛演出同一个节目的,须在总成绩中扣除0.5分后计算排名。

  4、评比标准评比标准与舞蹈大赛相比,更突出群众性及民族特性。具体评判标准按大赛评委会制定的标准执行。

  5、服装、道具、伴奏:各参赛团队自备服装、道具和音乐伴奏(注:报名时请将音乐数据一并传寄给组委会办公室并注明团队及节目名称。请自留一份音乐数据备用,报名截止后所交音乐数据不得再更改)。

  6、抽签:本次广场舞大赛只抽一次签,其排序即为大赛的预赛顺序,复赛采用和预赛相反的顺序。

    三、奖项设置

本届广场舞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

    四、日程安排

     1515日全天报到;晚20:00举行领队会议,比赛抽签。

     2516-18日大赛开幕式、比赛、颁奖及不参赛的队进行展演。

     3、展演活动在大赛全部比赛结束后进行。

     4519日赛事活动结束。

     五、活动费用

     1、本次广场舞大赛是全国老龄办举办的公益性活动,团队和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参赛费用。一切比赛费用由艺术节组委会承担。

     2、参赛队员只需要负担个人的食宿费、接送费每人610(含4晚5天食宿和海口、三亚兴隆开发区往返交通费)自行到达参赛地的团队按510元收取费用。

     3、本次大赛得到华夏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的积极支持和热情赞助,凡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参赛队员请随身携带家庭或个人低保证件,艺术节组委会受赞助单位委托,将按适当比例给予食宿补助。

    六、报名须知

 1、参加“第四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2014全国广场舞大赛”的团队,请按照全国老龄办发【20145号文件精神,于420日前(报名截止日期)将报名表及团队名单通过网络、传真或邮寄报送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

 2、为方便老年朋友就近报名,我们还在全国设立了50个社区报名点,报名点会及时把有关信息汇总到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老年朋友可以选择以上任何一种方式报名,社区报名点所在省、市的地址、单位、电话以及联系人信息,可查阅2014219号中国老年报,或登录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网站。

 3、大赛接待部门将根据全国统一报名的顺序,按照先低后高的原则安排住宿宾馆。

 4、凡准备报名参赛的团队,必须组织参赛队员在当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组委会将不接受其报名。

 5、参赛队员要求男60周岁,女55周岁。个别可放宽到男55周岁;女50周岁,但这部分队员所占比例不得超过全队人数的20%

 6、公告事项如有变动,将在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网站公布。

    七、信函邮寄地址

     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海定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写字楼17(100044)

    联系人:王建军 13520052377   

     焦宇霆  13520052377  迟琳13520056377

    电  话:010-88029288 68332766 52427576 52427586 68337266

        (传真)010—68332766     

    邮  箱:zglyj2012@163.com

    QQ在线:1106803991 2079237795  2215511751

    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官方微信:CNLNYSJ  CNLYJ2008

 

 

 

 

 

第四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组织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2014年3月20日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