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唱的音准和谐基本法

    1、一、四、五、八度音程要纯
    2、大调的三、六、七级音在旋律中要“扬”。在和弦中要“和而偏扬”
    3、小调主、属音要“托”。
    4、大音程单面扩展;减音程单面收缩。
    5、增音程双面扩展;减音程双面收缩。
    6、同各半音远;异各半音近。
    7、改变调性的临时变音,要较夸张地强调。
    8、五度相生律、纯律、十二平均律保留主要的。
    咬字与吐字
    合唱队员在咬字和吐字上应当养成一种喷吐有力良好的归韵和收声的习惯。抒情作品,吐字应清晰而柔和;雄伟壮阔的作品,就应该强声母,并尽力保持韵腹和韵尾的结合体的连贯及字与字之间的衔接。

 

2013年12月9日 00:00